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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集中核算中几个问题的看法
http://news.chinaue.com 2008-9-24 15:47:16 中国大学生网 我要评论() 
缴和“坐支”问题

  会计制度规定:单位不得“坐支”现金,即不得以本单位的现金收入支付现金支出。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多少都有“坐支”现象,而且是先斩后奏,“中心”也找不到刚性制裁的法规依据。无奈,只好采取变通的手法,即报账员报账时,收入和支出分别填写“现金收入报账单”、“银行现金交款单”和“费用报销单”,“中心”会计审核“费用报销单”和“现金收入报账单”后,按“费用报销单”汇总数填开“现金支票”,加盖齐银行预留印鉴后,文报账员到银行专柜提现。银行专柜把“现金支票”金额数和报账员提交的“银行现金交款单”金额数相抵后,给其付现,并在“银行现金交款单”上签“现金解论”章,由报账员交“中心”会计,与“现金收入报账单”一并入账。如此处理,从理论上讲,有悖于国家财经纪律,但从实际效果看,不失为一种比较现实的处理方法,核算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和银行均认为,而且事后从会计核算资料上,也看不出什么不妥。同时,也避免了报账员携现金到银行专门解缴,报账员又提大量现金回单位,从而减少了工作量,也有利于国家资金的安全,提高了核算单位、“中心”和银行的工作效率。
刘振录 王秀莲、王华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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