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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生生的人。知识资本所有者的权利一旦遭受损失,其价值创增功能便会贬值,以致荡然无存。知识资本这种能动的、天然的个人专属性,决定了其必然超脱于财务资本的所有者而有着自身独立的价值目标与判断标准,并且只有在得到正确激励的前提下才能发挥其价值创造的功能。
显然,传统的“以资为本”所体现的“财务资本雇用劳动”的思维逻辑,在非知识经济的背景下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一旦人类社会演进到知识竞争的时代,知识资本与财务资本的力量便会发生根本性的转换:不是静态的“消极货币”即纯粹的财务资本的存在才使得知识资本的所有者“有碗饭吃”,相反倒是动态的“积极货币”即知识资本及其所有者为财务资本的保值、增值提供了可能与保障。在这里,财务资本更主要的是为知识资本价值功能的发挥提供了媒体与物质基础。从这层意义上讲,与其将股份公司定义为(财务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莫若视为是财务资本及其所有者与知识资本及其所有者之间的平等而复杂的契约关系更为准确。循着这一逻辑,使得经营者凭借知识资本所有者的身份,取得了同财务资本所有者(股东)一起参与企业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分享的资格。
二、经营者知识资本权益特征
作为“资本”范畴,无论是知识资本抑或财务资本,在利益分配关系的把握上,都应遵循资本——报酬这一共性规则。但知识资本与财务资本也还存在着诸下方面的差异:
(一)价值的归属性。财务资本体现为一种物化形态特征,一般不受其所有者(股东)结构变化或物质载体流动的影响,具有对特定法人主体很强的归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计量财务资本的价值并无太大的困难。比较之下,知识资本则不具备物化形态的载体,而只能依附于活生生的人-经营者或经营者群体。因而,知识资本不仅在价值上存在着事先无法估测的变异性,而且更难以使之保持对特定法人主体的完全归属性,尤其是那些知识资本具有较高社会价值的经营者更是如此。
(二)经济性风险责任。企业绩效不佳,虽然经营者的知识资本将遭受贬值与利益损失,但股东财务资本的损失同样也不可避免。倘若竞争失败或陷入财务危机境地,几乎一切的经济性损失都将落在财务资本及其所有者身上。因为企业一旦进入这种情形,对承担经济性风险真正的也是惟一能够起作用的只有那些物化形态的资产。而对经营者其实没有造成任何的损失,因为那些将企业带人失败或危机境地的低素质的经营者,其知识与管理原本就不具备知识资本的价值。
(三)权益实现条件。尽管同属资本范畴,都体现着“状态依存性”的资本权益特征,但较之股东财务资本,经营者的知识资本在权益的实现上存在着更大的限制性的资格条件。准确地讲,经营者能否享有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取决于管理绩效的优劣。只有当管理绩效达到并超过既定的水平,特别是市场或行业平均水平时,经营者自身的知识与管理才具有了资本化的前提,从而才有资格以知识资本所有者的身份分享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如果达不到既定的绩效标准,即便企业赢余,经营者也不能参与企业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分配,因而经营者知识资本的权益体现为一种“绩效依存性”特征;相反,对于财务资本所有者,只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下去,只要有盈余存在,股东就始终拥有享受企业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资格,亦即股东财务资本的权益体现为一种“存在依存性”特征。
三、竞争机制与经营者知识资本报酬计划设计思想
(一)产权激励制度缺陷与竞争机制的引入。经营者知识与管理的资本化,消除了委托代理制下激励不兼容的矛盾根源,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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